台灣行動支付台灣Pay推出「台灣人94要用台灣Pay」,活動期間只要使用「台灣 Pay」掃碼方式單筆消費滿94元,可享乙次抽獎機會,門檻真的不高,但是這次獎項真的非常的豐富,獎金10萬元x1名、Gogoro2(市價約73,800元)x3名、Asus Zenbook UX430UN(i5-8250U)筆記型電腦(市價約27,900元,可兌換等值提貨券)x5名、BenQ 40吋LED液晶顯示器C40-500(市價約12,900元,可兌換等值提貨券)x20名、Apple AirPods 2(市價約6,490元,可兌換等值提貨券)x50名、便利商店商品禮券(或商品卡)500元x200名。注意活動是12/16開跑喔!吉娜已經蠢蠢欲動了!快點一起Pay起來吧!
活動名稱:
台灣人94要用台灣Pay!
台灣人94要用台灣Pay-活動內容
- 活動期間:108年12月16日(一)至109年3月15日(日)。
- 活動對象:於活動期間,使用「台灣 Pay」(透過「行動銀行」APP 或「台灣行動支付」APP,限金融卡/帳戶)以掃碼方式(含主掃及被掃模式)消費購物之用戶。
- 活動內容:於活動期間以「台灣 Pay」掃碼方式單筆消費滿94元,可享乙次抽獎機會,單筆消費滿188元可享兩次抽獎機會,以此類推;同一人僅限得一個獎項。
- 活動獎項:共有6大獎項,抽出279位中獎名額,獎品、數量如下:
獎項 | 名額 |
---|---|
獎金10萬元 | 1名 |
Gogoro2(市價約73,800元) | 3名 |
Asus Zenbook UX430UN(i5-8250U)筆記型電腦(市價約27,900元,可兌換等值提貨券) | 5名 |
BenQ 40吋LED液晶顯示器C40-500(市價約12,900元,可兌換等值提貨券) | 20名 |
Apple AirPods 2(市價約6,490元,可兌換等值提貨券) | 50名 |
便利商店商品禮券(或商品卡)500元 | 200名 |
台灣人94要用台灣Pay-抽獎、通知及領獎作業:
(一)主辦/執行單位於109 年3月31日,以電腦隨機抽出中獎之「台灣Pay」金融帳號,並透過中獎人使用之「台灣 Pay」金融帳號其所屬金融機構通知中獎人,中獎名單預計於109年4月16日於「台灣 Pay」網站(taiwanpay.com.tw)公告。中獎人務必留意中獎訊息,並於中獎名單公告日起三十日內(最遲至109年5月15日)洽繫領獎事宜(以郵戳為憑),獎項於洽繫後三十日內完成領獎,逾期視同放棄得獎資格,恕不另行通知。
(二)中獎者應於主辦/執行單位公告之規定期限前(中獎名單公告後三十日內),將「領獎須知」、「得獎收據憑證」及「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」,親簽詳填交付主辦/執行單位核驗後,始得進行領獎作業。本活動獎品一經寄送/領取,如過程中發生遺失、遭冒領、竊取等喪失占有情形,或有破損、延遲,或有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/執行單位之原因,導致中獎憑證遺失、毀損或無法辨識,或因得獎人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,導致未能或不符資格兌獎,主辦/執行單位概不負責。
台灣人94要用台灣Pay-參與金融機構:
「台灣Pay」掃碼支付(透過「行動銀行」APP或「台灣行動支付」APP)之參與金融機構如下,如有更新則以「台灣Pay」官網(taiwanpay.com.tw)為準,不另行通知。
(一)透過「行動銀行」APP 參與機構:臺灣銀行、土地銀行、合作金庫、第一銀行、華南銀行、彰化銀行、台北富邦、高雄銀行、兆豐銀行、臺灣企銀、陽信銀行、三信商銀、農金資訊、中華郵政(郵保鑣)、永豐銀行(豐錢包)、玉山銀行及日盛銀行,計17家金融機構。
(二)透過「台灣行動支付」APP 參與機構:臺灣銀行、土地銀行、合作金庫、第一銀行、華南銀行、彰化銀行、上海商銀、兆豐銀行、臺灣企銀、新光銀行、淡水一信、新竹一信、彰化六信、花蓮二信、中華郵政、日盛銀行及南農中心,計17家金融卡發卡機構。
台灣人94要用台灣Pay-注意事項:
(一)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完整、真實且正確,並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,如有不完整、不實或不正確資訊,主辦/執行單位將解除或撤銷其中獎資格,並就其損害主辦/執行單位或任何第三人權益,得請求民、刑事損害及訴追之責。如因資料不全或錯誤,致無法通知活動相關訊息或送達獎品者,主辦/執行單位概不負責。得獎人逾領獎期限未領取,或未回覆、未提供正確資料或資料填寫不完整、不清楚、不接受開立扣繳憑單者,視同放棄得獎資格。
(二)中獎者應於主辦/執行單位公告之規定期限前(中獎名單公告後三十日內),將「領獎須知」、「得獎收據憑證」及「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」,親簽詳填交付主辦/執行單位核驗後,始得進行領獎作業。本活動獎品一經寄送/領取,如過程中發生遺失、遭冒領、竊取等喪失占有情形,或有破損、延遲,或有其他不可歸責於主辦/執行單位之原因,導致中獎憑證遺失、毀損或無法辨識,或因得獎人資料填寫不完整或不清楚,導致未能或不符資格兌獎,主辦/執行單位概不負責。
(三)主辦/執行單位就本活動參加者之資格,保有審查之權利,經查核若有不符本活動之規定者,主辦/執行單位得解除或撤銷其參加或得獎之資格,並得追回獎品。
(四)主辦/執行單位有權檢視各交易情況及中獎情況是否為人為操作之行為,對於有偽造、詐欺或冒名者等行為,或以其他不正當方式意圖兌領之參加者,主辦/執行單位經查證屬實者,有權終止或解除其參與本活動外,並得保留追訴權。
(五)得獎者不得要求獎品轉換、轉讓或折換現金,並同意遵守獎品供應商有關獎品之各項條款及相關規定,主辦/執行單位對得獎者領取或使用之獎品不負任何瑕疵擔保或賠償責任。
(六)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,得獎者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,中獎金額(價值)在新臺幣(下同)1,000元以上者,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,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。中獎金額(價值)在20,010元以上者,得獎者依法需先繳交10%機會中獎稅金,始可領獎。得獎者若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,不論得獎者所得之金額,須先就中獎所得扣繳20%機會中獎稅金,始可領獎。得獎者若為未成年人,應檢附戶籍謄本並提出法定代理人同意書。若得獎者不願先行繳納本項稅金,視同放棄中獎資格,且不得異議。
(七)參加者參與本活動時,已詳閱本活動辦法及充分知悉,且同意所提供之個人資料予主辦/執行單位,僅於此次活動範圍內使用,且遵守【個人資料保護法】相關規定,以維護參加者/得獎者權益。得獎者並同意中獎相關個人資料由主辦/執行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、處理及利用,但不做其他用途。
(八)本活動期間主辦/執行單位,有權決定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內容、期限、獎項等權利,亦有權對本活動之所有事項做出最終解釋,無需另行通知。
活動參考來源:傳送門。